近日,成安法院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被告人李某的儿子自愿代母亲偿债的行为彰显诚信可贵品质。
被告李某从某银行贷款100000元用于家庭做生意经营,奈何生意失败,丈夫突然离世,自己重病在床导致没有偿还能力,导致贷款逾期,后银行提起诉讼,将担保人和被告李某双双告上法庭。
收到案件后,成安镇人民法庭工作人员便开展对当事人调解以及送达工作,在了解实际情况后,法庭干警感觉调解工作难度较大,便先定好开庭时间,在开庭之前,担保人王某表示自己愿意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感觉被告绝对不是欠钱不还的人,后在担保人的帮助下,联系到被告李某儿子,李某儿子了解情况后赶到法庭,表示自己愿意代替母亲还钱,但家里也存在一定的困难,法庭当即和原告调解,问能否突破银行常规还款方式,给被告一些时间分解还款压力,也把被告家里的实际情况跟原告进行了详细沟通,经过一上午的努力,银行同意被告可以分12期偿还贷款,被告李某的儿子当即表示只要能够缓解还款压力自己绝对做一个守信用人,并承诺自愿替母亲承担银行因起诉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等一系列费用,并诚恳的表示,自己母亲欠的债自己绝对会如数偿还,最终该案件顺利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
法官寄语:
人无信而不立。诚信作为道德规范,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是一个人的立身之基。案中李某的儿子,在母亲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主动帮助母亲代偿债务的行为,彰显了诚信的可贵品质,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