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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诉讼服务再升级之民事案件网上立案指引
  发布时间:2023-12-26 09:33:04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将助力企业发展与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相结合,着力打造更加畅通的涉企绿色通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法院实际工作,制定本指引。

一、民事诉讼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提交材料

1.民事诉状正本一份,并按照被告、第三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

2.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不能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应当提交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3.委托起诉的,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4.送达地址确认书;

5.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材料正本一份,并按照被告、第三人人数提出副本。

三、提交方式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材料:

(一)现场提交材料。

(二)邮寄提交材料。

(三)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河北分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成安县人民法院提交材料。

(四)通过跨域立案提交材料。

(五)通过“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提交材料。

四、其他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业务:

(一)如需立案,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河北分平台”或者电脑端搜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https://lspt.court.gov.cn),进入“网上立案”模块办理。

(二)如需办理财产保全及保全担保事务,可在电脑端搜“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

https://baoquan.court.gov.cn/)。

(三)如需咨询业务、查询案件、投诉建议等可拨打立案窗口联系电话0310-7281444


 
责任编辑:成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