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衷地感谢你们,法院是为老百姓着想、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地方。”近日,成安法院成安镇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得到当事人的感谢。
这是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从被告一(山东人)处购买农药,被告二系农药生产方,原告在使用过程中,药剂不慎溅到眼里导致眼睛受损,就赔偿金额原被告未达成一致,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成安镇法庭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当事人沟通联系,进一步了解案情,因案件审理焦点需要认定该药物在使用中若加入水是否会发生爆炸,起始,三方当事人都要求对该产品是否遇水爆炸进行鉴定。在鉴定机构要来成进行查看时,原告担心从事发到现在已经两年之久,担心药品的药效以及保质期太久害怕影响鉴定结果,但是不鉴定意味着案件审理难度加大,没有办法查明案件事实。
承办法官也深刻感觉到原告的无助和无奈,一个普通的农民,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因为治疗眼睛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还要顶着伤残的眼睛养家糊口,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加大调节力度。法官向二被告释法明理,向他们详细讲解各项有关赔偿的法律规定,原告的实际情况,以及解结案对均在外地的被告影响最小。同时法官也向原告以身边实际案例的形式释法明理,经过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沟通,最终 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该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
“一份冰冷冷的判决书无法体现法律的温度,也无法解决当事人人及其家属最迫切的需求。”成安法院将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提高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