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安县人民法院成安镇人民法庭成功的在诉前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这也是成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首份“诉前调书”案号的民事调解书。
李某某和高某某于2003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子女,现均已成年,李某某和高某某共同生活近20余年,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的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有很大的不同,但出于为孩子的成长考虑,也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一直维系着双方的夫妻感情,但随着孩子的长大,夫妻感情难以为继,在分居一年后,李某某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在了解到两人多年的生活情况以及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有矛盾后,成安镇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将双方通知到法庭,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在法庭心平气和的进行了谈话,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成安镇人民法庭工作人员通过冀时调程序调解成功转立案后在办案系统上生成了“诉前调书1号”的案号。随后法官制作并出具了成安县人民法院首份“诉前调书”调解书并在当日将调解书送至当事人手上。
成安县人民法院着力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司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探索推进“诉源治理”,助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