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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法院召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专项会议
  发布时间:2021-09-24 11:38:16 打印 字号: | |

 为了全面、深入、持久地执行好“三个规定”落实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做到不过问、不干预案件审理,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不断强化红线意识,提高履职履责能力。9月23日下午,成安法院召开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会议,再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及员额法官加。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华国英逐条领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并对“三个规定”的主要条款和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
华国英院长指出,“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要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内涵,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觉悟,不断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规范廉洁的司法行为、高效便民的服务举措、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真正将“三个规定”落实到位。
就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相关工作,华国英院长强调:
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践行政治自觉、法治自觉的具体体现。全体干警要从“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三个规定”,全面、深入、持久地执行好“三个规定”落实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做到不过问、不干预案件审理,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二是全程留痕,严格做到“逢过问必记录”。对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应当及时、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坚决抵制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说情打招呼的行为,使“三个规定”真正成为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
三是强化自律,主动接受监督。结合常态化警示教育,积极利用官方网站、微信等媒体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全方位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成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