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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成安法院:离婚拒付抚养费 耐心开导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1-09-22 09:06: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执行局干警法理情理并用,顺利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感情不和,通过起诉离婚结束婚姻,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婚后所生的两个孩子由孩子的母亲,即申请执行人孙某抚养。判决生效后,孙某一个人独自抚养两个孩子,本该由孩子父亲支付的抚养费却迟迟交不到孙某的手中,这让她的生活更加艰辛。

面对生活的困难,不得已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孙某向法院申请两个孩子2020年度的抚养费,执行局武越兴法官收到该案后,考虑到案件的性质及孩子的健康成长,决定采取沟通劝解的方式,希望被执行人能自觉履行。承办法官首先向申请执行人孙某了解被执行人的情况,在得知联系方式并与被执行人力某取得联系后,李某却以承办法官不了解其中的情况为由,拒绝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听到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消息的申请执行人孙某更是泣不成声。

一边是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和两个孩子,一边是被执行人的不予配合执行。抚养费案件关系孩子们的生活,必须尽一切努力尽快执行到位。

于是,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实地走访,从被执行人亲友方面寻找案件突破口。通过询问申请人孙某有关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承办法官实地走访被执行人居住地了解情况,从村干部、邻居等处掌握了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随后,承办法官与被执行人再次取得联系,这一次的通话,承办法官直接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和开始谈起,在一番释法说理和沟通之后,被执行人李某表示可以履行,但目前身在外地,无法回来,也没有足够的钱支付,想到年底时再履行。

趁热打铁,承办法官告知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不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不仅是对法律的漠视,更是对亲情的忽视、对子女权益的漠。随后,我院对李某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结合被执行人年龄40多岁,在外打工可能的消费习惯,对其微信也一并进行了冻结。

在采取以上强制措施后,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多次到李某家中,并与李某的家人保持联系、展开工作,希望李某的家人能够帮助劝说其尽快主动履行。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之下,被执行人李某让其母亲主动联系我院,将抚养费交至法院。

自此,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成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