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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交通肇事引纠纷 强制执行助赔偿
  发布时间:2021-09-14 09:18:50 打印 字号: | |

“真的太谢谢你们了,帮我把钱要回来,解决了我的大难题!”近日,成安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王老汉拿到执行款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陈某某驾驶机动车与王老汉相撞,造成王老汉受伤,成安县交通事故警察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陈某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王老汉受伤住院,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王老汉及家人多次与陈某某协商未果,无奈诉至成安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除保险公司赔偿外,被告陈某某还需向王老汉支付赔偿款一万五千余元。

履行期限已过,但陈某某未履行已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王老汉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被执行人陈某某联系,让其支付王老汉赔偿款,但被执行人陈某某多次推脱。经依法传唤被执行人陈某某来到了法院,但仍然拒绝支付王老汉赔偿款,执行干警耐心的向陈某某释法明理,向其说明若不履行,交警队扣押的车辆无法开回,法院还会对其作出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和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威力的震慑下,被执行人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履行了全部案款。王老汉拿到钱后说:“感谢法院让我拿到了执行款,总算了却了我的心愿。”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最重要,成安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解难、纾困救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成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