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难”一直是许多家长的心病,日渐饱和的优质教育资源,让“起跑线竞争”愈加激烈。不少家长多方奔走只为小孩能上一个好学校。可是,不具备入学条件,托关系入学靠谱吗?
有个别不法分子看准家长心理,趁机打着 “有关系”“有熟人”的幌子谎称能够帮忙解决入学问题实施诈骗。
近日,成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诈骗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情回放
2020年6月份,被告人张某虚构自己有办理各中小学入学、择校能力,谎称自己可以办理学生择校入学等事项,通过中间人向学生及家长收取 “择校费”共计280余万元,随后张某将收取的钱款用于个人赌博挥霍。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通过谎称可以办理学生入学事宜,骗取他人钱款,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在案发后主动到案并向受害人退还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醒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家长都希望孩子能进入师资力量较好的学校,犯罪分子正是利用家长的这种心理来骗取钱财。广大家长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听信所谓的“特殊关系”“特殊渠道”,要以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切勿上当受骗!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