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我当着法官的面向你保证,以后不酗酒、好好出去挣钱!”当事人赵某当着法官的面对自己的妻子钱某这样保证道。
赵某和钱某于2009年经人介绍相识,同年底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在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日子幸福美满。赵某在婚前就有喝酒的爱好,钱某虽不喜欢他喝酒的习惯,但是心想只要不影响工作和生活,偶尔喝一点酒也是无伤大雅的事情。但是,赵某酒瘾越来越大,只要是一下班就要出去喝酒,导致整日醉醺醺的,严重影响到了家庭正常生活。甚至出现过酒后闹事,砸坏家电的事情。钱某终于在赵某一次耍酒疯后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赵某诉至成安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达到漳河店法庭之后。法庭干警立即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并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庭前调解。法庭干警指出赵某的问题“喝酒既伤害身体,又破坏家庭和谐,并且给孩子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不能通过喝酒发泄情绪,更不能借着酒劲闹事。”法官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通过入情入理的分析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释法明理,使赵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有事没事就要喝一顿,酒后又闹事的行为悔不当初,意识到再这样下去,就会家庭破裂,妻离子散。在法官的教育下,赵某决定痛改前非,并写下保障书“如有再犯,愿意离婚,承担后果”,当面恳求妻子能够原谅。在法官的多次耐心劝说下,钱某表示,只要丈夫能够认识到错误,不在胡喝滥饮,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只要他真心改过,好好过日子,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她也不想家庭破裂。最后,钱某写下《撤诉申请书》,案件得以撤诉结案。
成安县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强化调解功能,注重教育感化,对有问题的一方批评教育,促使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取得原谅,对另一方耐心说服,以情感化,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从而彻底化解家庭矛盾,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